关于拟清理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1-29 08:54:00 点击次数:0
经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对超过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规定如下:博士注册超过10年(含10年)作退学处理;对于注册满7年的博士研究生,2011年及以前入学注册的硕士研究生给予半年缓冲期,即至2017年6月为最后一次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机会,如仍未通过者应办理退学手续,未办理退学手续者视为自动退学。以后注册满8年博士生如仍未通过者应办理退学手续,未办理退学手续者视为自动退学。
特此通知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生科院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