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的精神要求,现将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说明如下:
一、转出
1. 学院各专业转出人数不能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10%(见附件一)。
2.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申请转专业:
(1)文化课程总平均成绩属于本专业排名前10%者;
(2)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
(3)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期间的学生)入学后由于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4)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5)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2022级)者;
(2)生源属于定向、委托或联合培养者;
(3)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4.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也不能选择这些专业。
5.如申请人数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10%,将由学院组织数学的课程考核,从高到低依次排名作为转出的依据。
6. 转出流程
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3日:学生本人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二)并附相关材料交至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树木楼A521和A523)或提交电子版至253810067@qq.com。
二、转入
1. 学院各专业转入人数不能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10%。
2. 转入申请条件
(1)热爱生命科学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对生物、生态、环境学科专业有强烈的兴趣爱好,转专业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和爱好者;
(2)身心健康,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
(3)学习能力较强,所修必修课课程挂科不能超过两门;
(4)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5)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
3. 转入流程
(1)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学生本人持《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交至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树木楼树木楼A521和A523)或提交电子版至 347325338@qq.com,学院根据转专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学院将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汇总后进行公示(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8日)。
(2)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1日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包括学业规划、专业认识、语言沟通、综合素质,各占25%;
(3)根据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院务会研究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2024年12月13日之前)。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接收转入。
4.教务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申请转入学生的各项材料,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后按相关程序报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同意的名单需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请相关同学下学期(具体时间见转专业公示)到行政办公楼503室学籍与成绩管理科办理专业异动手续。在正式办理手续前学生均应参加原所在专业的学习和期末课程考核,凡未参加原所在专业的期末课程考核者,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5.公示无异议后,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到学院教务办报到,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
三、其它事项
1.学生所在专业的界定以新生高考录取简明登记表为准,凡与此不相吻合的均属转专业。
2.对于学生的学籍管理,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都有严格的要求和相应的管理规定,擅自转专业将直接影响学生学业和文凭发放,因此,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同意学生转专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和学生本人承担。
3.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学期起按转入学院、年级、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4.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5.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修满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达到转入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才能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