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64号)、《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10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一)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及科研人员。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主要参与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三)选派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推荐程序
各部门按本通知要求最多向学校推荐1名人选,学校再从中向教育厅推荐2名人选,由于时间紧迫,请学院推荐人选在上报学校的同时与教育部公布的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和导师联系,取得接受学校和导师同意意见,待学校确定人选后,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附电子表格)一式三份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附电子表格盘)一份于3月26日前报学校人事处师资办。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其它
《实施办法》、《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请到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各接受学校、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相关表格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表格下载可到人事处网站)。联系电话:85623283,联系人:贺志雄
转自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