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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先进管理工作者、优秀指导教师、优秀任课教师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3-05-24

各培养学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学校“校风建设年”精神,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更好地调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先进,树立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经研究决定,对研究生教育中的先进集体、先进管理工作者、优秀指导教师、优秀任课教师予以表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在研究生教学,教改教研,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二、奖项设置

1.奖项

(1)研究生培养先进集体 (2)优秀研究生导师           

(3)优秀任课教师奖   (4)优秀研究生管理工作者

 2.奖项说明

(1)优秀导师按在岗导师人数的10%比例评选推荐。由学院评选,学校审核。

(2“优秀任课教师”奖,其中公共课任课教师按总人数的10%,专业课任课教师总人数的3%进行推荐。指标分配到学院,由学院组织评选,学校审核。

(3)“研究生培养先进单位”按15%比例评选,“优秀管理人员奖”按15%的比例评选,学院推荐,学校统一评选。

(4)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奖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我校所有独立招收并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的研究生培养单位。

2.坚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现象。

  3.领导班子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改革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4.重视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构人员落实,研究生中的党、团组织和研究生会组织健全,导师能教书育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5.重视研究生招生工作,积极发动生源,近三年来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多,研究生招生规模大,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合理。

6.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加强学科建设、改善培养条件、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方面取得成功经验;研究生培养方法有所创新,培养质量高,培养的研究生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7.能够高质量地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效显著。

8.注重学位授予质量,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把关,积极创造条件,参加各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被抽检的学位论文均合格。

9.积极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成效显著,研究生申报省级创新基金项目踊跃,获批项目多。

10.研究生培养质量优良,毕业研究生就业率高,社会评价和反映好。

11.拥有一支思想、业务水平过硬的导师队伍,师生比例合理,科研项目和经费充足,能认真跟踪和监督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情况,鼓励研究生参加科学研究,研究生代表性科研成果多。

12.积极开展研究生教学改革和网络课程建设,积极申报各级研究生教研教改课题和网络课程,获批项目多。

13.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到位,制度完善并能严格执行,无教学科研及其他责任事故;管理人员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日常管理工作绩效突出。

(二)优秀研究生管理工作者评选条件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从事研究生管理的工作人员、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外国语学院,思政部从事研究生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改革创新,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探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律,认真贯彻执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成绩突出,并具备以下条件者:

    1.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

    2.积极参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主持或参加过校级(含)以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明显成果;发表或宣读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等上述两项中取得一项。

  (三)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和法规。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研究生教学及指导工作,能积极协助研究生培养学院和相关部门做好研究生教育工作。

3.我校聘任的在编研究生导师,以第一导师完整地指导过一届以上研究生,至少主讲过一门研究生课程,目前仍在从事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

4.治学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在教学上精益求精,并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能认真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精心指导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德、智、体各方面的成长,主动关心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

5.取得了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或承担较高层次的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近三年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在核心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6.所指导的研究生能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近两年度指导的毕业研究生,送审的学位论文均一次性通过。

7.跨学科、跨学院的导师只能在一个学科、一个学院参评。

(四)优秀研究生任课教师评选条件

1.担任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在岗任课教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

3.连续讲授研究生课程至少3年以上(含3年,下同);

4.教学过程严肃认真,教学工作精益求精,教学效果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近3年来无任何教学事故。

5.教学材料完整,有科学合理的教学大纲、教案和讲义,备课认真,准备充分;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较高的层次性和前沿性,授课重点突出、富有启发性。

五、时间安排与程序

各学院按各项评奖条件在5月30日前完成各优秀表彰项目的评选和初审工作,学校将根据评奖条件进行复审后予以公示,对经公示有异议者,学校复审属实的将取消其评奖资格,且不再增补名额。

1.奖励评审阶段:5月21日——5月30日

推荐参评的优秀个人和集体都应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表彰优秀单位(个人)推荐评审表》(见附件),各单位应进行认真细致地评审。汇总后,将表格及有关材料于5月30日前报办公室李敏,联系电话:85623267。

2.评奖公示阶段:6月1日——6月6日

    六、有关注意事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在推选工作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推选工作应以单位的评定为主,不搞大规模的评比和专家评审活动。

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充分利用这次表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时机,认真总结经验,以深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为核心,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评奖项目及名额分配

      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表彰评奖条件

           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推荐评审表

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管理工作者推荐评审表

5.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评审表

           6.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任课教师推荐评审表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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